close

  本報訊(記者 李廣軍)今年10月14日,人民路家潤多路口,兩位老人坐上了長沙市民馮先生的小車,就是這次乘車引發了一場訴訟:馮先生稱當信用貸款時他只是做好事,而現場執法的市交通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則認定其系非法營運。記者昨日從芙蓉區法院獲悉,法院近日一審認定:市交通行政執法局提供的現場視頻資料足以證明馮先生有以收取費用為目的搭乘議價行為,最終判決馮先生敗訴。
  路邊搭載他人被暫支票貼現扣車輛
  馮先生是某保險公司的職員,據他介紹,今年10月14日上午8時50分,他駕室內設計駛小車途經人民路家潤多路口。“我當時正停在家潤多停車場出口收費處等待紅燈,兩位70歲左右的老人上前靠近車窗問我是否去湘雅附一醫院。”馮先生說,他當時正想去醫院附近聯繫工作,想著順路,而且看對方是老年人,就決定免費帶他們一段路,讓他們上了車。
  而市交通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則表示,當時他們在實施城市公共客運監督檢查時,發現馮先生主動將車停靠在路旁候車的一男一女面前,併進行議價,“我們上前進行現場調查時得知兩位乘客準備乘車前往湘雅附一醫院,雙方擬收取車費20元。”雖然馮先生申明“僅僅是想做好事,未搞非法營運”,但由於馮先生不能向執法人員提供《出租汽車經營室內設計許可證》、《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執法人員還是認定馮先生存在非法進行城市公共客運運營的行為,採取了扣押車輛的強制措施。
  10關鍵字組證據駁回訴訟請求
  馮先生不服,訴至芙蓉區法院,請求依法判決撤銷市交通行政執法局作出的行政強制決定。在近日的庭審中,市交通行政執法局提交了10組證據,其中包括現場的視聽資料。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規定,市交通行政執法局具有對非法運營的車輛進行暫扣車輛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執法權限。“馮先生駕駛車輛未取得相關證件,與候車乘客協商議價後欲將乘客載往目的地的行為,屬於非法運營的違法行為,市交通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並實施予以暫扣車輛的行政強制措施,實體合法。”法官表示,雖然馮先生稱其搭載候車乘客是免費的、義務做好事的行為,但未提供相關證據予以證明;而市交通行政執法局提供的現場視頻資料足以證明馮先生有以收取費用為目的搭乘議價行為。
  法院最終認定,市交通行政執法局作出的行政強制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正確,依法應予維持,駁回了馮先生的訴訟請求。  (原標題:司機有搭乘議價行為免費搭載還是非法營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n45knzce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